法律问答

闺女与继子角逐房屋使用权。在人死后没留有书面资料证实资产归属于孩子,仅仅口头上说房屋交给孩子,如今由于乡村更新改造的农村平房换房子难题对继子提出诉讼

2020-04-02 05:2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对于已故子女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老年 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 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
    有接受赠与的 权利。”另外,合法的债务也受法律 保护,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 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 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纳的税务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但考虑到清偿债务可能使某些继承人 无法生活,故继承法意见第61条特别 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 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 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债 务。
    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 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 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 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 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 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 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 所得遗产偿还。
  • 不可以要求离婚财产全部给孩子。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共同共有关系,离婚分割财产实际上有确定每一件婚姻共同财产的具体归属问题的作用,从实质上来说说这些财产并不全属于夫妻中的任意一人。
    再来看,“归孩子所有”这个提法。首先夫妻双方分割财产除了孩子的监护权以外是与孩子无关的,我国法律也没有类似直接把夫妻共同财产归孩子所有的相关规定,应该说这个提法于法无据。
    如果看做把分得的财产赠与孩子,倒是可以归于“赠与”的民事法律规定,但是问题又来了,你自己的财产你当然可以随意赠与孩子,但是参考以上的第一段,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全部归于夫妻其中一人, 你不能对不属于你的财产随意分配,随意赠与他人。
    所以如果要达到“全部归于孩子”的目的,那么必须同时满足两点:
    1、适用“赠与”,把财产赠与孩子,
    2、对你的另一半提议,ta也同意赠与。否则法院是不会直接把夫妻共同财产判给孩子的。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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