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妻子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生了孩子,她的父母不同意,他的父亲说起诉我,然后我有什么法律责任

2020-04-02 07:0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18关于法定婚龄并无变化,依然是之前规定的标准。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结婚年龄的下限。
    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人的生理和心理才能发育成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并承担一定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 男女未到结婚年龄生下子女后又没有结婚时:
    1、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法定结婚年龄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结婚吗?不可以。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
    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
    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纠纷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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