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口头上同意薪水,具体没法。诈骗我离职。来到新企业后薪水不发。

2020-04-02 09:5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先跟公司协商沟通,沟通处理不了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欺诈,涉及的情况较多,以破产欺诈为例,破产欺诈的会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实践中的破产欺诈大多指广义的破产欺诈行为,是指债务人违反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不正当的减少其财产,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从破产欺诈行为产生的时间来看,有的欺诈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有的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从破产欺诈的实施主体来看,大多数情况下是由破产债务人组织、策划、实施的,有些是由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勾结,或由破产管理人等第三人实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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