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主60岁的老人驾驶三轮车载客,不小心三轮车翻倒,司机和乘客受伤。 现在乘客要求司机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 车主是否必须赔偿,现在受伤的乘客向法庭控告了受伤的车主,这个诉讼车主能胜诉吗

2020-04-02 13:48: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之后,除医药费之外,其他的赔偿公司还应该赔偿;
    2、员工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工伤;由第三方原因造成伤害的,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属于不同性质的赔偿,相互不影响,但是医药费除外,从实操上来说,医药费的发票只有一张,也不方便报销的操作;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因名誉诽谤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导致受害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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