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养老保险月交940元15年之后可开要多少钱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2 14:5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办法,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养老保险按缴费工资单位20%,个人8%缴纳;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的,由个人按20%缴纳。  缴费工资是指职工十级应得工资,职工应得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缴纳;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
      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与300%之间自行选择基数,适用缴费比例缴纳。
  • 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以下是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问题。  
    1、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城乡居保:
    1、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
    2、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
    3、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2、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加城乡居保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目前我市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的经济能力在上述10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倡导选择高档次缴费。  
    3、办理参保登记应提供哪些手续?  答:参保人到指定采集点进行照片采集,由该照相点保存录入照相人的身份信息并报送制卡,再向村(社区)提供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表》。  
    4、年满16周岁不满46周岁的人员怎样参保缴费?  答:年满16周岁不满46周岁的人员,从2012年起,在现行10个缴费档次中自由选档缴费,并逐年正常续缴,不得向前补缴,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应达到15年以上。  
    5、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应当怎样参保缴费?  答: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距离领取基础养老金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此类人员有两种参保缴费办法:一是连续不间断按年缴费到60周岁;二是可以补缴保费,按年缴费到60周岁,允许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向前补缴不足15年期间的保费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时,未满60周岁人员可以不参保缴费,待年满60周岁后直接领取5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吗?  答: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时,不满60周岁且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满60周岁后,不能直接享受每月55元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补缴相应年份的养老保险费后,才能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但补缴年份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依如下方法计算:缴费比例分为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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