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件可能是我弟弟参与集体暴力,被打了轻伤2级,对方被拘留,之后对方发出了解职状。 今天警察拘留了弟弟。 弟弟没有动手,就拦住了人! 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4-02 15:1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看重的是结果;轻伤自诉公诉皆可;量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论。
    同时,我国《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也就是说,你弟弟虽然致人轻伤,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另外,轻伤案件的审理,可适用调解,自诉人可撤诉。
    因此,你可以着手与对方调解、也可请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聚众斗殴导致双方都有轻伤,双方都要从重处罚。聚众斗殴是行为犯,不以伤害后果为立案前提,伤害后果只是从重量刑的一个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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