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作为中介人喜欢的二手房子,预付款交给了中介人。 卖主的工作很忙,中介没有通知我们。 卖主回来,给中介人签了转让书。 委托中介者进行全权处理,最初的支付是中介者调换的。 之后,中介打来电话,说是我们最初支付的钱直接交给了中介。 这样的话,我们的买主会有风险吗?

2020-04-02 17:1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房主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卖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房主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做到了以上四点,一旦房主不同意出售房屋,购房者便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交易有何好处  一是房源信息多。为市民进行交易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二是办妥手续快。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十分繁琐,个人办理需要较长时间而委托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办理,因其对相关业务流程非常熟悉则所需时间较短;  三是可降低风险性。
    有些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如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办了中间担保业务,为买卖双方的房款交割和房屋交付以及产权过户作中间保证,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除此以外,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都与中介机构签定协议,合作为客户办理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
    所以说,这不失为二手房上市交易的一条捷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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