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58上租房子和中介公司签了一份PDf租房合同,彼此签名后我发现了合同条款必须住够一年,不然保证金没退。我租不上那么长期,因此我俩又书面形式写了一份合同补充协议,我写好啦租房子限期,彼此签了字。如今我不愿意租了,中介公司就说那时候没盖公章,合同无效。我想问一下应该怎么办,感谢

2020-04-02 18:54: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无效,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后,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过错责任。
  • 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
    1、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之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在磋商时发生的说明、告知、注意等义务。
    2、有过失,即当事人只对自己缔约时的故意或过失负责,缔约上过失责任属于过失责任,而非无过失责任。
    3、有损失,即因缔约过失行为导致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是缔约相对人因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付出的费用或直接财产的减少。
  • 协议效力待定,是否有效,由你以及家人决定。  
    一、如果是你本人看房,最后交易也是你本人,当然就毫无问题;  
    二、看房是你,最终的交易是你的家人,这个协议的效力待定。  
    1、对你有利的解释:在法律上,你的身份也可以转化为家人的代理人,如果你的家人对你的行为进行了追认,协议有效;如果你的家人不承认,那这份协议无效;  
    2、对你不利的解释:中介完全可以提出,你属于表见代理,即中介基于你与家人的关系,有理由相信,你的家人已经委托过你,因此,不管协
  • 单方面解除租房协议,一方面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另一方面还必须要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根据法定解除条件决定解除租房协议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租房协议在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但是,如果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的,那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会判决合同能不能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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