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租的店铺转租给租客,租客租金到期不交还店铺,还说自己已经找房东签了合同,跳过了我,但是合同又不拿出来,房东目前我也联系不上,报警了也没用,我应该怎么处理?房东那还有我付的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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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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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第四条转租......
第五条合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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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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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