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邀请我的朋友喝酒,我的朋友喝酒的时候把轮胎系好了,放灌装点上,我把朋友送到灌装点后,我告诉他的朋友说酒后不能开车,朋友们不放手,为了避免交警,我开车向前,朋友们在我背后开车,在朋友们的车祸的路上,我的责任是什么?

2020-04-02 22:3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赔偿民事损失。
  • 当然要赔偿,人家要是重任的话,还得承担刑事责任呢。
    第一,会有两个结论,一个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一个是伤害程度鉴定。如果伤害程度鉴定为重任或以上的,那么这个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即要受到刑事处罚,又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如果是轻伤或轻微伤的,那是只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你给对方所有的钱,最好能有个依据。
    交通肇事哪有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就不是交通肇事了,定性会更严重喔。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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