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书上打得一楼租赁帮我运营应用,沒有打洗手间相互应用,房主却每天用洗手间也要我出水电费,还把电瓶车放到一楼后边小大客厅。不许我换大门锁,我想问一下是我支配权不许应用洗手间,不许他放电瓶车小大客厅吗。

2020-04-03 01:3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金。
  • 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家与房东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双方要求解除合同,也没有以此拒绝合同的履行,相反他们仍按合同的约定,积极为履行合同做准备。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如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
  • 租房押金一般是指房客与房东双方共同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房租金额。对于房东有权利扣取押金吗这个是有特殊规定的: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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