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上跟的是女性的姓,如今男性说规定女性出证实,小孩必须更名上户籍。但两个人早已离异2年,请问一下假如小孩更名上户籍必须女性再同意出证实吗?

2020-04-03 05:2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第一,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要带好,不同地方,也有不需要身份证的。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第二,结婚证。
    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有些地方只带一方的结婚证即可。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第三,出生证。
    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带好。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第四,准生证。
    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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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户口本。
    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派出所会把孩子的户口一页放进户口本里。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诉讼费去法院立案即可,原则上是不需要孩子出生证明的。
    司法实践中各地的立案标准不太一致,有的地方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是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立案的时候只需要提交复印件或者孩子户口页的复印件即可。
  • 户口本改名字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注意,改名以一次为限,慎重考虑):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的。  二,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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