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故意受伤被判处四年半监禁,六个月监禁,现在又回到社会.有民事补偿,我不能修高速铁路.什么?没有时间限制.

2020-04-03 07:5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该案依法应当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能够构成轻伤、重伤,行为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鉴定为轻微伤,依法就属于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受害人也只可以主张调解民事赔偿或通过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故意伤害罪】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说的情况很复杂,单凭家庭不一定能处理好,建议你朋友聘请律师辩护,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你朋友家赔偿受害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刑事和解,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你邻居的弟弟又是未成年人,两个从轻理由,法院必然轻判,处刑三年左右,甚至可以判缓刑。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 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质损失,请求被告人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伤残赔偿金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法院是不支持的。
    但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对方自愿作出的赔偿不受上述赔偿项目的限制。所以,被害人在调解中提出赔偿请求是正当的,是应有的权利。如果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法院在判决中只支持直接的物质损失。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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