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一块土地要出租,原来是一块荒地是一个坑,土地类型不是定性的,我有两个儿子,我想租房子的后面建房子,请问要建什么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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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在已经出租的情况下被
征用,是可以得到有关赔偿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
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你们是租赁方,在
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被征用,你们就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由于对方村委会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建议你可先与村里协商,要求村委会从土地征用款里面给予你适当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再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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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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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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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