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陕西的项目中止,公司要用调到南京的方式逼迫我们主动离职,合同上写的工作履行地址为南京,但是招聘时说的工作地点是西安,并且我本人从入职到现在4年来一直在西安工作。如果拒绝去南京能申请仲裁并索赔么?索赔的点是N+1么,加班费能一并索赔么?目前我能拿到的证据材料有: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合同,公司OA加班申请截图,公司OA调休申请截图(加班天数减去调休天数结果大于60天)工作地工牌(在甲方驻场工作的出入证),公司同事证明,工作甲方证明。请问还需要搜集那些可能要用到的材料?

仲裁
2020-04-03 12:07:5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首先,要看你们当初劳动仲裁时候的仲裁书的内容,详细了解情况 其次,对于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规章制度通过程序和公示程序的相关证据。
    4.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举证责任。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再次,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都还是有效的 很多请求也不是说对方提出,就能得到主张,还是要看证据等的情况 建议还是拿齐资料,详谈以找出对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