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月14号辞职,本月的个人社保企业是不是应当为职工交纳?

2020-04-03 12:1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好,个人办理社保时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本地户籍办理个人社保的时候需要的资料有: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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