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在他人厂里边租了一个地区做机械加工制造,也帮这一工厂生产加工机械零件,在他工厂用餐,有工作服装,把社保挂靠在这个企业,企业每一月以我做是多少件,一件要多少钱帮我清算,现在我工作时间负伤了,我想问一下我与这一企业算作劳动合同书关联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3 13:0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给劳动者补交社保,或者协商现金补偿,入职一个月单位要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是不能附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需要单位在一个月内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你申请,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级别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加入工伤保险,所有开支由单位承担,包括你的停工假期期间的工资和医疗费、护理费、工伤保险待遇等。如果单位拒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社保挂靠主要的适用对象有:
    (1)个体工商户;
    (2)自由职业者;
    (3)工作变动期间,没有企业缴纳社保的个人。
    具体的挂靠手续建议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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