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3年把朋友的公共租赁房办出来以后卖给了他人,如今我觉得退房流程现住人要5.5万,我给了4万她不想要退房流程,我就是一名教师,我如走司法程序会有哪些不良影响?

2020-04-03 13:5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一、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你好,关于公租房买卖的问题各地政策不完全相同,目前的趋势是:公租房可租可售。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租住公租房满五年,也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租房。  例如: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本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 1、你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期间,你的合同相对人是业主,你并没有任何义务免费为业主服务。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并不能免除业主向你缴费的义务。
    2、前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除非你自己承诺过履行前物业公司未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和业主是否向前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这个和你没有关系。你并不是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业主之间合同的相对人。
    3、本案中你与业主分别是原被告,你可以向业主主张你在履行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费,这个是你可以提出的反诉或者抗辩理由,你可以主张抵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