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住宅基地,由于修路、拆房,共333.33平方米,七个房间,一个大客厅,一个车间,房间和带地砖的客厅,庭院100平方米水泥地板,拆房补偿多少钱。

2020-04-03 14:0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到期日的。
    目前国内对于住宅用途土地(注意:商住用途不算住宅用途,商住40年,住宅70年)在土地到期后只要房屋还在,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视同正常房屋进行市价补偿。
    对于商业和工业用地上的房屋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用手续,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到期对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
  • 若是对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积极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1、先不签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约造成违约并遭受损失;
    2、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申请行政复议未能解决纠纷,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最后,小产权房被依法拆迁,并依法获取拆迁补偿后,有些人将小产权房卖了之后,可能会导致出现其他的补偿对象。但是,因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所以一旦双方协商不成,可能会导致其他纠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故承租人可以就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可要求与被拆迁人就安置房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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