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劳务派遣员工,辞职了。 劳务不给工资怎么办?

2020-04-03 14:1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 你好,劳务派遣工伤工资待遇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劳务派遣工伤待遇应由劳动关系建立方承担。
  • 你好,对于派遣工工资福利的问题,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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