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女儿被判给女人,男人有离婚的证据吗?女儿一直是女人。

离婚
2020-04-03 14:2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则按协议分配财产;如果法院判决的话则会根据照顾女方原则进行分配。如果一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关于女方出轨的证据:最好的是她自己承认(最好是有承认和xxx有婚外情的保证书或保证以后不再犯与丈夫好好生活、否则男方有权离婚等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据,也可以是谈论此事时的暗中录音),或者是其他知情人的证言,拍摄的相关照片、录像等都可以。

      
    (2)关于女方经教育、男方给过其机会她却不思悔改的证据:可以是女方在第一次出轨给男方写的保证书或是向家人的保证书、在写保证书后再出轨的证据,也可以是女方自己承认不想改的录音等。

      以上就是关于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证据的相关解答。
  • 第一,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事,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无法继续生活的,可以选择离婚。不管是谁先提出离婚,对于财产分割不会产生影响,并不存在所谓的谁先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就不利的情况。第二,对于离婚,在我国想要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可以和对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如果育有子女的话)、财产分割等问题同时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育有子女的话)和具体的财产分割事宜,按照您和对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只是您坚持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因为您在咨询中说男方并不愿意离婚,所以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但是需要告知您的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事由。您在咨询中提到对方出轨,那么到底是怎样的出轨,如果只是一夜情或者是婚外性行为,那么不受法定的离婚事由。如果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那么属于法定离婚事由,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但是判决离婚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的,那么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前提下,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