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开三轮电动车,被速度很快的两轮电动车撞了。 如果对方的脚有骨折的话,应该如何分担事故的责任点呢

2020-04-03 16:3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撞人的,也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伤者构成伤残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 机动车撞人责任划分:分几种情况,比较复杂
    一、500米之内有人行横道线的
    1、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二、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1、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三、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 顺告: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事故,比较特殊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并不完全等于赔偿责任。 根据《道法》76条,和《交强险款》8条的规定。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不足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一般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不足部分,尽管机动车无责,但是再赔10% 而行人、非机动车一方却不用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