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生在河南,农业账户,2011年转移到江苏。之后,我在上海获得了大学学位和学士学位。现在我需要一个人事档案为我的居留许可。如果没有,我有人事档案吗?

其它
2020-04-03 16:4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回原籍,但是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如想迁回原籍,迁回步骤: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符合条件者在派出所或居(村)委会申办:
    1、没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拟在本市暂住三十日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自愿申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不申领居住证。
    2、拟在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
    居住证申请资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居住地址、就业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