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女儿说离婚的话,男人不会给我,但男人没有责任感,孩子在他身边犯罪。 又想把女人当做女人带到自己身边,怎么向法院起诉呢? 成功率是多少?

离婚
2020-04-03 17:0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抚养权主要依据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好,实在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话,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你们双方都愿意离婚(而且能够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的话),直接到民政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若需更详细免费咨询你可以直接致电本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