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提前准备加盟代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另一方给了加盟代理受权,人们没签订合同。给了受权证实,有公司章。如今我还在大型商场开实体店了,原来达成协议的协作标准另一方并沒有兑付,例如学习培训,项目投资一类的。昨日总公司来人要收我的店,中断受权知名品牌。那样合理合法吗?

2020-04-03 17:1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
    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 以下是加盟授权书的大致格式:授权人:xx商贸有限公司 被授权人: 经我公司对加盟申请人 进行资质审核,认为该加盟人符合我公司加盟要求,同意其在 省 市 区 路(街) 号( 内 层)加盟经营xx项目。 有关加盟的权利与义务及规定均在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中体现,本授权书仅对加盟人的加盟意愿进行认可,作为我公司同意其加盟的证明,以便加盟人与经营场地的业主洽谈租赁事宜,我公司特别声明:除此之外,本文件不具备其他任何作用。
    尤其是授权人不对本授权书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房屋租赁不签合同的话,租赁期先就不明确了,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话,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样不管是对于承租人或是对于出租人来说,都是不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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