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可以咨询婚姻难题吗?我们都是回迁房,我的妈妈给了一部分房,剩的一部分的钱男性拿的,可是男性的钱是借的,我们结婚了后有协助男性爸爸妈妈一起还款,假如未来出現难题我怎么办?我需要出示哪些

2020-04-03 17:4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的婚前财产拆迁所得的房屋和补偿,均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形式的变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但对于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们签的买卖字据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的所有权归你。至于卖房人的户口可以起诉要求其把户口迁走。如遇将来房屋拆迁,按程序补偿款要补偿给宅基地使用权人(以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为准),不知宅基地使用证是否已办理变更登记,如没有应尽快起诉,否则拆迁时对咱们非常不利。
    我去年就办过两起这类案子,因为当事人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后来拆迁人把补偿款补给了原房屋所有权人,最终通过诉讼程序才得以解决。
  • 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