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女性购房,但男性有付一部分首付款,婚前一直女性供房,结婚后都是女性一直供房。现离异有一个不上1岁的小孩,男性规定切分一半的房地产,说成给小孩,而且男性规定养育小孩。如何实际操作能够 把这一半的房地产交给小孩又能不许男性私底下处理。假如男性养育小孩得话是不是男性能够 以法定监护人的委托人处理这一部分房地产?

2020-04-03 18:5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离婚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请求变更抚养权的,直接起诉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关于抚养费问题同样适用法律关于抚养费的有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孩子当前的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不得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情况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按照法院的判决被撤销监护权的一方,在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经人民法院经审理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但是,如果原来的监护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   
    (二)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   
    (三)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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