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老婆跟小三走了四个半月了我不想离婚有方法吗?

离婚
2020-04-03 20:1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可以起诉离婚。
    离婚时房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能就需要想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房产归属。提起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双方可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的配偶。

    2.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进行协议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