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他给我写了一张便条。这是我的名字。现在他不想还回来了。这是合法的吗?

2020-04-03 21:1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实际情况欠工程款,有欠条,债务人拒绝支付欠款的,双方协商无效,由于此类争议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然拒绝偿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1.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 1、欠条大部分有法律效力。
    2、没有法律效力的条款是:如每月有不准时还款现象发生,翻倍还款。
    3、这条约定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即年利率超过了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