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完婚不上一年,女性结婚后不工作闲呆在家中,不开支家中一切花费只了解需要钱花,夫妻性生活都是发放工资出钱的情况下才有,如今把存款花完了没有钱女性规定离异,我想问一下这归属于婚骗吗?结婚前给的彩礼钱和饰品及结婚后索取的财产人们能规定反还吗?

2020-04-03 21:5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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