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请教的是我跟我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关系!我与合伙人去年5月份一起合伙开店面,生意不好做亏本,所以与今年5月份低结束了生意,这其中,我占3成,我已经把亏损的金额我承担的3成一并跟合伙人结清了(这其中包括了当时租店面时所交的转让费到转给下家所谈的价格的亏损我承担3成,还有店面在5五分底结束后一直空铺到现在7月份,损失的两个月租金我承担3成)。在之前我们店面签署合同有规定“若在两年内要转租,则需要把剩余2年229天的租期一并交付给房东才可以转让”。所以现在我所困扰的是,我已经把亏损的我应该承担的3成都已经跟合伙人结算清楚了,接下来店铺转让的事也是我合伙人去谈的,我也不知道实际情况的,他要求我也需要承担接下来要再付给房东剩余两年229天的租金也承担3成拿给他一起交还给房东,再等我的合伙人跟下家转让人签署的日期到了,转让人下家把租金还上了,他才还给我,请问这合理吗?

2018-09-17 19:3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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