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合同工,合同书期满2018年12月31日,在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中,迄今已工作中5年9月,月平均收入4394元,如今企业说11月30号要辞退我,我就是孕妈妈,我该获得如何的赔付呢,产期2017年12月26日

2020-04-04 05:5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如果与对方无法达成协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的详细情况,你可以来电跟我们详细说明,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事宜,给出专业详细的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规定办理即可。
  • 1 没有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 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以要求支付额外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经济补偿。
    其他合理请求等。 3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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