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负责人在不知道的状况下产生车祸事故造成一人身亡,逝者开车在责任人大货车后划入跌倒身亡,人民法院一般会如何裁定,要赔要多少钱,商业保险如何报帐

2020-04-04 06:1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医疗费1万、残疾赔偿金11万、财产损失2千)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费保险公司只能赔付1万元,其他的由你和对方按责任承担。
    (2)但如果对方已经构成伤残,伤残赔偿金保险公司最多赔付11万,不足以赔偿的,由你和对方按责任承担赔偿。 建议你面谈,以便分清对方起诉的费用都是哪些
  • 如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交通警察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
    本人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被认定为工伤的,机动车属于本单位之外的,是第三人造成的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在获得机动车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