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是村里的朋友介绍在他村里买一套二手房,手续齐全,也是我的名字,面对拆迁,请问什么时候会有争议吗?

2020-04-04 08:4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元平方米。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
    0.4%收取。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4.核档费:50元宗。5.契税: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对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7.营业税及附加: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
    5.55%;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
    5.55%;2年以上征收差额的
    5.55%。
  •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有区别的你可以去找拆迁办的人咨询  第二十二条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产权调换应根据拆除、安置的房屋价值折算退补。
      第二十三条拆除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款额,由拆迁人依照西安市拆迁房屋估价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款额不能高于原拆除物的重置价。  第二十四条拆迁生产、营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在协议规定过渡期内,由拆迁人发给经济损失补偿费。
    超过过渡期的,在原补偿基础上增发补偿费。  第二十五条拆迁中的过渡用房,可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也可由拆迁人提供。自行安置,并按规定期限搬迁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发给过渡补助费。
    逾期不搬迁的,不发逾期过渡补助费。由拆迁人安排过渡用房的,不发过渡补助费。被拆迁人应按照规定缴纳过渡用房房租。  被拆迁人搬迁时,拆迁人应发给搬家补助费。  第二十六条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毕后,拆迁人应将有关拆迁安置补偿清册报送市拆迁办和拆迁安置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您购买的二手房只要是拥有全产权,办理产权证就可以根据产权证得到应有的赔偿。
  • 您好!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 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 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 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二、维权的方式 现在主要是两种方法: 1.行政复议 2.协调 所以,村干部要是来提拆房子的事情,您就拿出房屋安置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补偿条件跟他们谈条件。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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