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同一个城市买了一部2号手机,后来发现它是模仿的,打算退货,而现在手机也无法通过,怎么办!我该如何自己的消费者权利。

消费者维权
2020-04-04 09:0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
  • 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四十五条规定:保修期内两修理仍能使用经营者应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经销商能租赁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与经销商间存关系买卖关系 《华民共产品质量》第四十条 售产品列情形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消费者造损失销售者应赔偿损失:
    (一)具备产品应具备使用性能事先未作说明;
    (二)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注明采用产品标准;
    (三)符合产品说明、实物品等式表明质量状况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属于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其销售者(简称供货者)责任销售者权向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产者间销售者间产者与销售者间订立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同约定合同事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1、按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其中: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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