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薪职至2017年4月辞职,期内数次提到签订合同,但一直未签署,但辞职仅仅 提早三天和老总明确提出,并沒有作出书面形式离职申请,如今老总托欠我4月的薪水,一直以未工作交接为原因不给与派发,如今我觉得走诉讼,我想问一下能够 规定赔付双倍工资吗?
-
买了社保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偿。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签订劳动合同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是两个法律概念,互不影响。
无论是否缴纳社保,都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反之也一样,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
工伤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对劳动
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