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宝宝三岁了,不上适婚年龄生的,如今上户籍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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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
抚养费:
1、但是当事人的子女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的;
2、需要向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孩子才能享受到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
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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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与罚款无必然关系。
上户口是公安户籍机关的职责;社会抚养费的
征收(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是计生部门的工作职能。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针对违法生育子女当事人的违法生育行为。
孩子的户口是登记了,可违法生育子女的责任还得追究,计生部门当然可以向该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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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的不得早于20周岁。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达到结婚年龄是不能领取到结婚证的,未领取结婚证而
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
离婚说法。
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一般归各自取得人所有,不能分别出各自所有的,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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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
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强制规定和强制执行,一个是提倡和号召,不应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经过宣传教育,有些达到婚龄的人坚持要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
结婚登记。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即男女一方或双方不足法定婚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属于晚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当然最近是有传要将中国的
法定结婚年龄提前,但尚未进入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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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