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别人欠钱不写东西呢?

2020-04-04 13:3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
    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或者委托律师追讨。
    其法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对于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情形,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债权人可能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1、借条上是否有第三方证明人没有太大关系:只要借条上写明了借款人、债权人、借款数额、借款时间等就是有效的。
    2、借条就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最好证据,对方在还款期限到期后不还的,你应持借条在2年内向法院起诉。
    3、没有 约定还款期限借条,还款期限从你向对方催要时起算2年:如果你能证据你最后一次向对方催要借款到起诉时还未超过2年的话,就仍然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未丧失胜诉权。
    4、口头约定的还款期限: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内容,你的2年诉讼时效从口头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计算2年;如果对方无法拿出证据证明在口头约定的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你最后一次向对方催款时起计。
    5、“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帮我要到钱”:建议你查找对方财产的线索(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企业股权等都可以),然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在保全后15日内起诉索要欠款,注意不要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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