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和两个孩子去了附近的工厂几次偷铁累积了1万多分,怎么可以缓刑啊,还是可以假释?第一次犯罪,记录他有15次偷铁,那么门卫就不负责了,有多少次没有被逮捕啊,谁能说这个,价值是肯定的,谁不能总记得这么清楚啊,他们都是未成年人,紧急。

其它
2020-04-04 13:3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 自己不可以申请假释,假释与减刑的程序是基本一样的,只有执行机关才有假释建议权。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和假释,都是由执行机关行使减刑或假释建议权,而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或假释决定权。  《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诉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二条 减刑、假释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 关于小孩偷东西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的人犯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是否违法的批复》(并非原文,按照理解意思表达给你)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涉嫌盗窃,且未触犯刑法17条第二款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爆炸、贩毒、放火、投毒的罪行的,不应采取刑事措施,公安机关采取的,检察机关也应当予以纠正。综上所述,当地公安机关的做法没有问题,因为未满16周岁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盗窃罪就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对方给你家造成的损失,你可以和该孩子监护人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