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我的朋友借了我的房卡作为存款抵押贷款,协议一年,两年没有贷款,我的朋友说买我的房子,2017年我们签订了购买合同,但她没有给我钱,但是她没有给我起诉,法院拒绝了我的上诉,抵押房子怎么能买还。

2020-04-04 13:3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济纠纷案件起诉要分相关的金额数区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市级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在1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本数),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本数)。
    100万以下(不含本数)将有区县级人民法院、法庭受理立案的。
  •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它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审判实践中,驳回诉讼请求通常适用的情形有: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国家法律;
    (2)当事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质证或查证已被推翻或否定;
    (3)当事人实体权利已放弃,如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同时又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法定事由,而对方又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 高级人民法院陆续接到省内部分地方中、基层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行政决定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法律规定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裁定准予执行后,交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机构强制执行。
  • 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适用两种情形:  
    1、对于一方当事人患间歇性精神病的,未婚检,利害关系人又提不出有力证据证明结婚时患间歇性精神病人属行为能欠缺之人的情形,要求确认结婚登记无效的。  
    2、冒名顶替,但是法定婚和事实婚当事人同一,且能提出有力证据证明结婚是婚姻双方当事所愿的情形,利害关系人要求确认结婚登记无效的。这两种情形适用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是:  第
    一、结婚登记行为并不违背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且结婚登记行为在形式上存的瑕疵并不是婚姻登记机关程序违法造成的,而是婚姻当事人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原因或者主观上的善意而做出的表面合乎登记程序要求,程序权利实质存在一定缺陷。  第
    二、结婚登记行为是出自婚姻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第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于该瑕疵不存主观过错,只存在客观不能时。第
    四、利害关系人(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客观上不能成立的理由,不是因为该结婚登记不存在原告方主张理由中的瑕疵,只是这一瑕疵并不违反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并构成实质危害。  相关知识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⑴办理婚姻登记;  ⑵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⑶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⑷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