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昨天下午在遂宁义苹果商店买了7加,回来激活搜索序列号码发现保修期还是三个月,为了证明这家商店卖的是二手电话或翻新机,他们说他们已经激活了,不还给,还说让苹果售后测试,但是售后苹果说他们没有权利开,拖,七天没有理由被拖,而且年后不久,律师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4-04 14:4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体店买东西想退换店家不肯可以找消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权益保障法没有15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对于网络等途径销售商品的,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现实中有很多企业并不遵守市场规则,他们往往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因此,一个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保护手段来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
    具体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救济方式。
    1、企业应该积极应对,要树立自己的优质品牌,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以避免遭受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2、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4、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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