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中间人看到一套房子,给了中间人1万块金子,开了一张收据,写了一个社区建筑的几个房间存款,上面的中间公司盖章,不签任何协议和合同,现在不想买了,中间人对房东说钱,现在可以要求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4-04 16:1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规定,物业公司是以前的物业公司继续在小区为业主进行物业服务的,以前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业主需要支付物业费给物业公司,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以前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已经通知物业公司终止合同另行选聘物业公司或进行自治管理,物业公司不走继续进行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的去留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要由小区过半的业主且专用部分业主过半同意才能决定,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没有决定权。
  •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都应受其约束,都要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2事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合同一方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他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致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取得补偿。这种依法取得补偿的方法在法律上称为救济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