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河南1994至2017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2020-04-04 17:5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
    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由各类法人单位或组织机构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经市统计部门逐级审核、评估、汇总后,上报国家统计局,经国家统计局审核评估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该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根据第四十七条第
    二、第三款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职工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即如果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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