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政策,单身先育已不征缴赡养费,那2016前的是不是还需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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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社会
抚养费:;
(二)农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3000—5000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
(一)或者
(二)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
(一)或者
(二)的计算基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够间隔期生育的,一次性征收300—500元的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一次性征收500元社会抚养费,每提前生育一个月,加收50元,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五)早婚早育的,一次性征收500—3000元的社会抚养费;违法
收养子女的,按超
计划生育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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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未婚生育没有违法,但是违反了计划生育国策,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2.每个地方缴纳的数额不一样,《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67条,
(三)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次性征收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纯收入的四倍以上七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照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符合本条 例第三十条 第二款规定生育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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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要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在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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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