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开车把170岁的老人打倒了,老人的手指断了,当闹钟响起时,汽车也是全额保险,警察我明朋友的主要责任,老人的次要责任,现在处理的结果是支付老人的医疗费用,错误的工作费用共计16000元,超过8000元,而保险公司说,60岁的老人不付错的工作,我的朋友应该做。

2020-04-04 18:45: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赔,  第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第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第
    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第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第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第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保险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误工标准: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亦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照80元/天的标准计算。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满18周岁的受害人,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支持误工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