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最近租了一个门市房,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得知此房因政府拆迁冻结不予办理,找租房人退租金遭拒。此房是公家居委会的房子,签合同人属于包租者。工商局称文件已下发通知居委会了,而居委会和包租者均称未收到通知。请问律师居委会和包租者都应承担责任吗?我可以两者都起诉吗?能起诉恶意出租诈取租金吗?

2018-09-18 01:4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可以的,房租部分的租金计算:合同生效后三年内,房屋的租金为 元/每年,自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递增4%,至合同终止为止。递增租金计算:假设前三年租金为a元,第四年租金=a*(1+4%),第5年租金=a*(1+4%)(1+4%)
    第六年租金=a(1+4%)(1+4%)(1+4%),……以此类推。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步骤
    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其次,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文件。
    当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
    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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