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和儿子在上海孤独老人,年纪大了,我来上海照顾他,那时到警察局看什么帐户,因为拆迁,不能做账户,拆迁后,我叔叔和儿子给了我财产,但在我拿到房子之前,我叔叔和儿子死了,我是个老年人,在上海有什么渠道?

2020-04-04 20:0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去世,所有的子女都有继承权:1,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所有的子女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2,继承法里规定的子女,是指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且男女平等。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 遗产继承与户口是否在所要继承的房产中无关,只与继承人是否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继承人有关。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不管户口是否在房子里、是否与被继承人同一户口,都由所有同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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