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个工资待遇不好也没有保险金,工作半个月也不想干,工资也不给。

2020-04-04 20:0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欠工程款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到当地法院起诉。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起算时间要根据合同内容来定,如果合同规定分期付款的,起算时间从最后一笔钱的支付时间的第二天开始算两年。
      
    二、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
  • 社保属于国家强制性的基本福利,住房公积金目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体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五险一金目前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社保属于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的,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合理待遇。未缴纳五险一金的,劳动者可投诉该用人单位。
  • 五险是法规的,一金不是法规的,不交五险是违法的。
    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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