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在支付宝保正云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是没有收到钱,合同有效吗

2020-04-04 20:3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并不等于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两者的起始时间不一定相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生效,但是自用工之日起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基本原则。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 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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