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涉及的概念是,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而不是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和居民家庭户的区别,实践中以农业与非农业来决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但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南省高院对虽是农业户口但转化按城镇标准计算有规定,可参照比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
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
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